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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地发布楼市新政:最低85折最高补贴近40万!

杭州一地发布楼市新政:最低85折最高补贴近40万!

  3月31日下午,杭州临安区发布楼市新政,从金融服务、公积金支持政策、购房补贴、房源团购等5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潮新闻记者了解,这是临安区对去年政策的延续。2022年9月10日,临安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临安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当时临安就提出,总房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不过购房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

  如今,优惠政策再次续上。不过,与去年的政策相比,此次临安购房补贴力度又有了升级,增加了团购优惠(即补贴房屋总价的1%)。

  此外,按照此次政策,开发商备案价可以申请适当下调,突破了原先不得低于9折的规定,临安楼盘网签价最低可以打到备案价的8.5折,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有了更大的价格优惠空间。

  至于学历购房补贴,和去年政策一样,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

  举个例子,博士在临安购买一套总价300万元以上的房子,可以享受到的37.5万元左右的政府补贴(不含开发商优惠)。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临安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迄今仅出让过一宗低密商住地,且住宅体量极小,预计可供应40套左右房源。与此同时,去年底以来临安楼市销售形势出现了向好态势,库存压力已得到适度缓解。

  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临安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出台五个方面的意见:

  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合理确定个人住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调整住房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40%;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提升到每月1500元,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基本民生、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对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并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首次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在全区开展房源团购活动。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对在临企业员工,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在临安区团购5套以上(含5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总购房款1%,获取房产证后发放补贴。

  同时以楼盘为单位,由房企自愿报名成立”团购房源池”,纳入房源池范围内的楼盘原则上网签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团购5套以上(含5套),网签价格可由房企申请下浮1%-5%。

  答:在临企业员工是指在临安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司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答:同一企业员工团购5套以上(含5套)即可申请团购补贴,不要求必须在同一楼盘购买,也不要求必须在申请参加房企团购的楼盘购买。

  答:房企团购以楼盘为单位,由房企自愿报名,纳入房源池范围内的楼盘原则上网签价格不应超过备案价的90%,团购5套以上(含5套),网签价格可在备案价90%的基础上下浮1%-5%。具体楼盘是否参加,可向售楼部咨询。

  答:团购补贴由用人企业在2023年7月31日活动结束后统一提出申请,申请截至时间2023年10月31日。区住建局确定拟补贴对象并公示。企业申请时需线下提交以下材料给区住建局房管科:

  答:补贴在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发放。全民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为同一申请端口,申请对象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浙里办APP“临安住有所居”提出申请(请不要通过支付宝进入浙里办,否则部分信息无法正常显示),选择“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购房补贴申请表》。如购房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满足团购补贴领取条件,建议在2023年四季度后一并申请领取。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5.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答:不可以,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不享受此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需要在临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才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答: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要求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在临安区内购买住宅房,该住宅为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日前申请家庭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答:本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答:享受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的,该房屋自登记之日起满10年的,可以按照一定流程申请变更换发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然后再进行交易。若未达到10年年限的,应按购房年限比例退还相应购房补贴,应退还的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120月×实际购房月数)。退还相应购房补贴后可以按照流程变更换发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书,然后再进行交易。

  1.申请。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5.发放。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附记添加完成后,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补充佐证材料”一行上传已添加附记的不动产证书,并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住建局(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区A21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现场签订《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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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楼市新政最新消息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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