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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_院校信息库_阳光高考

南宁师范大学_院校信息库_阳光高考

  答: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是10603。

  答:我校有明秀、长岗和五合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88.7亩。其中明秀校区位于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长岗校区位于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五合校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大道。学校将根据整体规划对新生入住的校区进行统一安排,具体将在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中进行通知。

  答:我校今年将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专业(含方向)共 62 个。另外,还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面向广西招收部分少数民族预科生。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答: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全校上下把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全区较高水平, 2004年以来连续十年获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答:我校校园环境优雅,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学校获得“2008年至2012年度全区高校后勤先进工作学校”称号。近两年学校又建成了教师教育综合训练中心(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为提升师范生能力提升提供良好的平台。五合新校区一期工程正在建设,建成后将大大提升我校的办学能力和扩大学生学习、生活空间。学生住宿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装有网络;有6人间和8人间,住宿费按广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型每年为600-1200元不等。

  答:我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应善良助学金”等。此外,我校设有师范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我校建立了较完善的“奖”、“助”、“勤”、“贷”、“补”、“缓”等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答:按学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需按学年预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学分数、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专业(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12000元/生·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9988元/生·学年。另外,职教师资班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生·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答:我校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免费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2)农业户口;(3)应届高中毕业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答:我校今年招收的专科是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该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定向招录广西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到壮汉双语小学就业。考生须符合广西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办法填报志愿。原则要求参加报名的高中毕业生须会讲壮语(包括壮语当地方言),且户籍地为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小学所在的乡镇。高考结束后,由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选,按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5:5 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并对预录名单进行公示,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高考结束后将进行面试,具体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答:该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考生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所有填报我校为A志愿且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成绩达到当年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本科普通批文史类考生都可以来校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在6月,具体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答:我校今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30名,招生项目为篮球和田径。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规定进行招生。具体招收对象、条件和办法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答:按“达到投档条件,参照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答: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答:受专业性质所限,我校所有师范类专业都要求考生男性身高3875px以上、女性身高150 cm以上,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面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4250px以上,女性身高4000px以上;音乐学、舞蹈学和广播电视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女生3950px以上,男生4200px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女生4000px以上,男生4250px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4375px~4625px,女生身高4050px~4325px,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答: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由于每年的录取分数线不同、报考人数不确定,往年我校的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欢迎广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

  答:我校从2009年起开设职教师资班,主要培养“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学生毕业时,不仅要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而且要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技能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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