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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16条购房政策

南宁出台16条购房政策

  -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乔晓莹)9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住建局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南宁市因城施策,从差别化信贷、公积金、人才购房等方面,推出16条购房政策,旨在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合理的刚性、改善住房需求,促进该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在差别化信贷政策方面,南宁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对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的家庭,又申请购买住房,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调首套房、二套房贷利率下限,目前首套房利率下限为4.1%,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4.9%。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该市明确职工购买或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职工及配偶提取个人账户最高可提取额度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职工的父母、子女可在规定的提取额度内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调整至80万元,二套房公积金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取消所购住房面积限制及月还款比例下限;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降低至房屋总价的30%;进一步扩大对象的范畴,扩大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即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放宽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对房龄的限制条件,由20年提高到30年等。

  对于人才住房需求,该市明确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引进南宁市(含中直、区直单位)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购买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予以补贴;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予以补贴;对于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即对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购房补贴,对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购房补贴,对C类人才予以60万元购房补贴,对D类人才予以40万元购房补贴,对E类人才予以2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该市对个人转让第三套或是法人单位转让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再限制转让的年限;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的被征收人选择纯货币补偿,2022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安置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奖励,实际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商业和办公类房屋,水、电、气收费执行民用价格标准。

  又讯(记者/巫美桥红)9月28日,记者从南宁市举办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金秋住房团购活动启动仪式获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总工会和南宁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发动该市12家民营企业的23个项目联合推出约2000套住宅,面向南宁市各机关单位(含驻邕部队)、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购房者予以优惠和保障,助力项目纾困,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本次团购活动从9月28日持续至10月31日。该团购活动包含“三个优惠”:一是团购房源可在现有优惠基础上享受1—10个百分点的专属优惠;二是统一给予40%的购房契税补贴;三是可自主选择利率较低的按揭银行,并给予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同时团购活动给出“三个保障”:一是项目交易价格保价3个月;二是购房交易资金100%纳入资金监管账户;三是承诺逾期6个月仍无法交房的,可无理由办理退房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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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广西南宁房地产政策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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