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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将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涉及25个小区共计1260套房

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将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涉及25个小区共计1260套房

  昨日从南宁市住建局获悉,从4月7日9:00至4月12日23:59,南宁市本级第二批公租房将进行报名选房分配,分配房源涉及惠民安居·北湖苑公租房、昊壮·上贤湾公租房等25个小区,共计1260套房(其中,单间配套821套,一房一厅298套,二房一厅141套)。

  报名资格为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报名方式分为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报名人员可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或授权的“南宁选房网”网站、“绿城选房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

  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可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套公租房。其中,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如入围选房的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由本次未入围的家庭按顺序递补入围选房,具体选房时间由住房保障部门另行通知。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公开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为做好疫情防控和便民服务工作,本次选房为线上选房,不再设置现场选房。主申请人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持主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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