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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市场中心审计整改报告:南门市场某公司拖欠租金350万元滞纳金466万元

武鸣市场中心审计整改报告:南门市场某公司拖欠租金350万元滞纳金466万元

  根据南宁市武鸣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南武审报告[2020]2号),我中心针对审计报告中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和合同管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做出以下整改措施,反馈如下:

  一、关于预付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我中心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联系办理结算事宜,截止到2020年10月10日已结清预付款964476.13元,尚未整改预付款11650895.87元。

  (一)部分预付款涉及施工方的负责人已过世,其继承人家庭生活困难,短期内无力出具结算,经积极与其继承人协调,其表示争取近期配合解决;

  (二)部分预付款涉及施工方资金困难,没有资金出具,我中心已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近期给与解决该问题。

  2005年9月,武鸣县人民政府将国土局名下红岭市场移交给我们单位管理和使用,但未移交该市场的土地使用权。为了改变红岭市场的落后面貌,我单位在城区政府的协调下,于2015年6月3日与广西国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红岭市场《合作开发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市场完成改造后我单位应有的固定资产和利益,并于2015年8月8日签订了《市场共管协议书》。但由于近几年来,城区政府事的变化,造成红岭市场在改造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决策。最终,由于我单位没有该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城区政府在不告知我单位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26日将该市场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广西国冠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该市场土地的使用权。

  广西国冠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合作开发合同》和《市场共管协议书》约定支付我单位市场租赁费、拆迁补偿款、市场管理劳务等费用。2016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共拖欠我单位各类款项5991255元。其中,拖欠市场租赁费1334795元,滞纳金1241000元;拖欠市场管理劳务费630000元,滞纳金1340000元;拖欠市场拆迁补偿款570460元,滞纳金875000元。

  2016年3月21日,我单位与广西春暖花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南门市场投资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广西春暖花开投资有限公司每年须向我单位交纳一定的租金,但该公司未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共拖欠我单位租金、滞纳金3966000元。其中拖欠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租金3500000元,滞纳金466000元。

  由于以上问题涉及城区政府相关项目开发中产生的遗留问题,因此我单位拟在今年年底实施转制改革中,将财务审计、资产确权等存在的问题,将通过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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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做审计报告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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