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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4人公告

南宁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54人公告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九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制定方案如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8周岁以上即2004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1)个人身份证;(2)个人一寸电子证件相片,像素大小为295像素×412像素;(3)毕业证书;(4)毕业证明或学历证书备案表(高中、中专等学历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个人信用报告;(6)父母亲等直系亲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脑端可以登陆南宁市公安局官网,进入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手机端微信关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服务——南宁辅警招聘栏目。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自离职之日起,除因工作需要外,两年内不得报考南宁市公安局辅警岗位。被南宁市公安机关正式录用为辅警未按要求报到办理入职的,视为个人原因离职。

  6.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离职后重新参加报名,须提交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有工作履历的人员报考辅警岗位,须提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辅警招聘栏目发布应聘人员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或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辅警招聘栏目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练习题详见附件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1月中下旬。

  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4)。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调剂,应聘人员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出现岗位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补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我局通过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辅警招聘栏目、“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约为3400-38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1级,每级级差100元。

  (一)各个招聘职位设有报名咨询电话,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环节,应聘人员体温值在36℃~37.3℃之间,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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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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