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资讯  资讯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南宁市滨湖路小学

  市区户籍: 1、父母及儿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要随班就读。 2、学生户口单独迁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未迁入)我市,且符合《南宁市外来投资兴办实业、经商、购买商品房、受聘人员申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暂行办法》(南府发〔1999〕5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中规定的适龄儿童。 注:小学适龄儿童起止年龄为6至11周岁。凡是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应该入学接受小学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则可以适当延缓。 外来人员: 1、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2、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农村但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3、随父母在城区内暂住的其他流动人口子女。

  2017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简章 一、小学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小学入学原则和办法 (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优先入学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生源。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优先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实际入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同时提供)等3项中的一项,优先于居住时间和工作时间。 ②在青秀辖区内以居住时间长的优先,以居住半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记录,由青秀区相应的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在青秀辖区内以经商或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以工作一年以上为优先基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 (五)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或随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都应随班就读。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学校宣传栏、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正式公布招生简章、招生地段; 2、7月8、9日(星期六、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验材料时间。 3、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时,将核准后的本市户口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入学通知书。同时公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名单。8月2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统筹调配,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 4、委托13所公办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 (1)居住在仙葫片区(埌东汽车站以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彩虹路小学; (2)居住在埌东汽车站以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递交材料地点为:民族大道中段小学、长堽小学、埌东小学、埌西小学、中山路小学、沛鸿小学、二塘小学、三屋小学、十七中(小学部)、共和路小学、柳沙学校(小学部)、红星学校(小学部)。 家长持上述材料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到以上学校递交核验,符合优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各公办民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 2017年6月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广西南宁二手房出售
  • 编辑:小东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