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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教程来啦!

异地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教程来啦!

  近年来,南宁市公安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管理服务,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少便利。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宣传月活动要求, 小编为大家梳理南宁公安户籍管理的便利事项,整理相关办事指南,这份便利您收藏好了!

  自2017年7月1日起,南宁市公安局在全市所有户籍派出所设立了全国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国内居民可在我市(南宁市)任一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业务。

  全国居民在原籍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则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我市(南宁市)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公安分(县)局户政办证大厅办理换、补领业务。

  属广西区内户籍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证的,公民自愿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领取的,市、县城区范围内8个工作日、农村及其他偏远地区10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选择到受理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领取的,市、县城区范围内1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18个工作日内寄达发证点。

  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根据领证通知短信指定的领证时间段,到受理地派出所或分(县)局办证点领取证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本人必须到场。

  2019年,南宁市公安局在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的基础上,推出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如急需使用身份证件的,可以在我市任何一个临时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注意:广西区外户籍人员不能在南宁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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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公安身份证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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