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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原股东代表监事梁雄先生2021年7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吴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8月7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3、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存续期到期,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后应当解散。近期,产业并购基金召开合伙会决议解散基金,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拟定了《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工作规程》开展产业并购基金清算工作,并通过了《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方案》,同意执行清算方案,推进清算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的《南宁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分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150.00万元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舒雅公司增资。增资前舒雅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194.7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舒雅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344.70万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68.89%变为76.91%。(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5、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6、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西段共6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天然公司拟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7,397.03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自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因涉及的科目在上年度未有发生额,无需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李宝会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刘宁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给予白糖采购客户的赊销额度合计8.1亿元,给予信用赊销客户赊销额度有效期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给予抵押赊销客户赊销额度有效期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关于拟收购南宁市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3.5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25万元收购南宁市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3.59%股权。

  同意公司报废位于东江糖厂、明阳糖厂、伶俐糖厂、香山糖厂厂区内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796项。截至2021年5月31日,该批设备账面原值6,378.37万元,扣除累计折旧后账面净值494.78万元,评估价值为468.57万元。报废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同意公司以直属糖厂的设备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融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决定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情请参阅同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2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3、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4人,监事朱春松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监事淡雪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给予白糖采购客户的赊销额度合计8.1亿元,给予信用赊销客户赊销额度有效期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给予抵押赊销客户赊销额度有效期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关于拟收购南宁市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3.59%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25万元收购南宁市对外经济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3.59%股权。

  同意公司报废位于东江糖厂、明阳糖厂、伶俐糖厂、香山糖厂厂区内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796项。截至2021年5月31日,该批设备账面原值6,378.37万元,扣除累计折旧后账面净值494.78万元,评估价值为468.57万元。报废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同意公司以直属糖厂的设备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融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6)人员信息:致同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截至2020年末有1,26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业务信息:致同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欧勇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IPO项目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财务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成为本所质控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合伙人欧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朝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致同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年度审计工作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事务所收费标准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2020年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8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58万,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25万;

  2021年审计费用含税总额为8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为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为2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致同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致同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致同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交易内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直属糖厂的设备资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与燕鸟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鸟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展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采用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方式,以公司直属糖厂的资产,向燕鸟租赁开展融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业务,向长江租赁开展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售后回租融资业务,合计3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用于本次向燕鸟租赁、长江租赁融资租赁的资产为公司直属糖厂明阳糖厂、伶俐糖厂、香山糖厂、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租赁使用资产账面价值共约39,230万元,总融资额不超过35,000万元。燕鸟租赁、长江租赁购买以上资产后将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公司继续使用。

  3.租赁方式:公司与燕鸟租赁签署售后回租合同、联合融资租赁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直属糖厂明阳糖厂、伶俐糖厂、香山糖厂、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租赁物件转让给燕鸟租赁,同时再向燕鸟租赁租回该等租赁物件,租赁合同期内由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向燕鸟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5.融资成本:租赁利率按行业利率;具体按照与燕鸟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联合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执行。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燕鸟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付清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产权由租赁公司转移给公司。

  3.租赁方式:公司与长江租赁签署售后回租合同,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直属糖厂明阳糖厂、伶俐糖厂、香山糖厂、东江糖厂的设备资产租赁物件转让给长江租赁,同时再向长江租赁租回该等租赁物件,租赁合同期内由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的约定向长江租赁分期支付租金;

  6.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长江租赁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付清留购价款后,租赁物产权由租赁公司转移给公司;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同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日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5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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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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