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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屋出租(南宁租房网个人房源)

南宁房屋出租(南宁租房网个人房源)

 

在这个房价上天的时代

开发商们自我狂欢

炒房者越挫越勇

劳苦大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一年休息没几天

勤勤恳恳

然而依旧是……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

保障房是福音哇!

光看概念肯定很多友仔友女还是很懵

下面小编就来给你们详细讲讲~

申请保障性住房有一个基本条件

那就是看你的家庭人均年收入

如果是要今年内申请保障性住房

要对比的就是去年南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去年南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28元/年)

如果你是南宁户籍或南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或来南宁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

且家庭年均人收入≤46092元

你可能比较适合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或者货币补贴:

1、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或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百分之五十的家庭(现执行标准是13538元);

4、无自有汽车。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户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点五倍(现执行标准为40613元)。

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二十三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并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4、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点五倍(现执行标准为40613元)。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居住,并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人生就像很多双高跟鞋,你决定穿哪一双上街,你觉得哪一双最漂亮,哪一双最合脚,这些只有你自己穿过才能真正知道。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者等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点五倍(现执行标准为40613元)。

她们都说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其实珍惜后的失去最痛。

单身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二十三周岁。

(点住灰色区域下滑看更多)

(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A);

2.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本收件由民政部门处理)

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7.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证明(收原件);

8.其他证明材料。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1.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离婚证及经民政部门或档案馆确认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7.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原件);

8.其他材料。

(三)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3.广西申请住房救助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验原件收复印件);

7.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8.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收原件);

9.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10.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主申请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提供,收原件);

12.其他材料。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

6.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签订1年以上且在合同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7.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收原件);

8.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收原件);

9.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主申请人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10.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提供,收原件);

11.其他材料。

最近又有1125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接客啦~~符合条件又有意向的友仔友女快戳下面图片放大来看!↓↓↓

从房源情况表看到,此次公示的这批保障房源项目已经全部具备入住条件。在保障房源户型上,除有二房一厅、一房一厅之外,还有大量的单间配套可供保障户选择,户型多样。项目地址分别遍布全城,在江南区、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邕宁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城区均有房源分布,且周边配套也渐趋成熟,市民生活较为便捷便利。

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法分子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代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业务消息,从中收取代办手续费,并谎称租住一定年限后可以购买公共租赁住房。事实上,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社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如有企业、中介或个人向申请人收取额外费用的,纯属欺骗。市民切勿轻信提供身份信息或缴纳费用,以免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或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温馨提示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到南宁市星光大道37-1号公租房分配报名大厅(原江南海鲜市场对面)报名。市民可乘坐1路、5路、11路、21路、31路、39路、41路、60路、93路公交车在星光福建路口站点下车。

网上报名:登录建管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报名(www.nnjgzx.com)。

咨询电话:0771-4887940、2839702

|来 源:南宁晚报、网络

星星就是我凝望您的眼睛;微风就是我轻抚您的双手;牵挂的眼泪比星星明亮,相思的心情比微风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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