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小心!南宁这7家海鲜摊摊上事儿了!谨慎购买!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消息,对5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其中涉及南宁7家经营主体购进销售的部分海鲜等食品,经抽检样品被检出药物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
经查,该公司于5月27日购进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冰鲜黄花鱼95kg。6月18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中,因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免于处罚。
经查,这两个经营部于5月27日购进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基围虾5kg。7月24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如实供述有关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召回,主动停购停销问题产品,并在期限内完成了整改。截至目前,未接到消费者反映因食用上述不合格基围虾造成伤害等不良反应的情况。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这两个经营部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元、20元,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经营部于5月20日购进销售抽检不合格的多宝鱼3kg。6月24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因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主动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经查,该当事人于6月1日购进销售抽检不合格的牛蛙10kg。6月23日,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如实供述有关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免于处罚。
南宁市淡村商贸城农贸区杨玉香和南宁市大板农贸市场朱少武销售的黑鱼,检验不合格项目均为氧氟沙星。
经查,该两个当事人于5月20日,分别购进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黑鱼27.25kg和4kg。6月18日和7月6日,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管局和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这两个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案件调查中,因两个当事人均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市场监管部门对两个事人给予免于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标签:南宁吃海鲜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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