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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54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54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区市共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教育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请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均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我校人才招聘系统路径:登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机构设置”—党委组织部(部、学院人事处)—人事处首页“人才招聘”,地址:)

  2.有意报考人员,请通过电脑注册并登录我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涉及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附件3)、中员证明(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扫描件,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材料。通过“招聘岗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请报考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信息,报名后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后期各环节及时联系,并及时登录人才招聘系统查看通知信息。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或未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信息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正高、博士实行8年聘期管理,其他人员实行6年聘期管理。有过报考我校岗位并记入学校公开招聘诚信记录的,不接受再次报名。如无诚意者,请勿报名。

  我校根据报考人员投递的简历等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学校官网或工作区域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个人可在人才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考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14日以前。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4月1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职称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缺考的,视为自愿,一律不予退费。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博士研究生、各类业绩突出的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业绩突出的人员等,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进入考试环节人数开考。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和实操,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

  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设定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列为考察人选;所报考岗位的所有考生成绩均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缺考导致考试当天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以及未设定按实际进入考试环节人数开考比例的岗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岗),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查。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体检过程中需要复检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入招聘、考试场所应聘人员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37.3℃),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对区内(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截图),方能进入招聘、考试场所。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4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4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4月14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1年4月14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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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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