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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更新“疫情分布图”:低风险区103个中风险区8个无高风险区!

广西更新“疫情分布图”:低风险区103个中风险区8个无高风险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全区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名单的通知

  根据《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有关要求,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决定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县(市、区)名单进行调整。请各地接此件后即送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并结合实际,继续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50 号)要求,抓好有关工作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2.柳州市:城中区、柳江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3.桂林市:象山区、雁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兴安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10.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市、田林县

  12.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区、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科学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力支撑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分区分级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领导下,根据辖区内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指导各地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中风险地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暂未恢复省际道路客运服务的地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旗)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

  《通知》进一步明确,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消毒通风、乘客测温和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从业人员和乘客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客运场站和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交通工具,还要在落实上述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消毒通风频次。根据《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要在客车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高、中风险地区(不含途经)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要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同时,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

  此外,《通知》还对各地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给予特别关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农民工返岗包车,强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加强行驶路线规划、车辆检测维护、司乘人员培训、运输过程监控等全流程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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