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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1套房!南宁新一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开始啦

3481套房!南宁新一批公租房报名选房开始啦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南住建规〔2019〕11号)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南宁市本级公租房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确保报名选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南宁市本级第六批公租房分配房源共涉及28个小区、 3481套(其中:单间配套3328套,一房一厅114套,二房一厅39套),具体如下:

  (一)八桂绿城·富康园二期公租房2505套,单间配套,地址为:江南区智和路33号(该处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单位、租金收益及运营管理均为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一层、顶层为6.8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为7.5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25元/平方米·月)。若报名选房的保障家庭户数少于推出房源数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结合实际报名情况,按照推出房源数量与实际报名成功的保障家庭户数不低于1:1的比例组织分配选房;

  (二)云星·绿城华府公租房9套,两房一厅,地址为:江南区南建路20-1号(该处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单位、租金收益及运营管理均为广西南宁尊泰商贸有限公司。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为11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65元/平方米·月);

  (三)云星·钱隆御景公租房5套,其中,一房一厅4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兴宁区长堽三里一巷18号(该处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产权单位、租金收益及运营管理均为广西金恒房地产公司。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为11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3元/平方米·月);

  (四)澳华花园公租房3套,其中:单间配套2套,一房一厅1套,地址为:兴宁区秀厢大道103号;

  (七)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公租房37套,其中:单间配套21套,一房一厅13套,二房一厅3套,地址为:良庆区春华路14号;

  (八)凤岭佳园公租房20套,其中:单间配套19套,一房一厅1套,地址为: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

  (九)惠民安居·凤岭南苑公租房99套,其中:单间配套82套,一房一厅12套,二房一厅5套,地址为:青秀区凤岭南路57号;

  (十)富乐新城公租房36套,其中:单间配套30套,一房一厅2套,二房一厅4套,地址为:江南区智兴路10号;

  (十一)昊壮·上贤湾公租房44套,其中:单间配套39套,一房一厅4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江南区乐贤路16-2号;

  (十二)惠民安居·北湖苑公租房25套,其中:单间配套 23套,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高新区安园东路36号;

  (十三)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公租房54套,其中:单间配套46套,一房一厅5套,二房一厅3套,地址为: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

  (十四)惠民安居·昆仑苑公租房40套,其中:单间配套 38套,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兴宁区金川路5号;

  (十五)惠民安居·石菠苑公租房3套,其中:单间配套2套,一房一厅1套,地址为:江南区菠萝岭东街125号;

  (十六)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268套,其中:单间配套229套,一房一厅35套,二房一厅4套,地址为:青秀区盘古路5号;

  (十九)惠民安居·可利苑公租房12套,其中:单间配套 7套,一房一厅5套,地址为:西乡塘区安武大道20号;

  (二十)惠民安居·蒲新苑公租房5套,其中:一房一厅3套,二房一厅2套,地址为:邕宁区上济路;

  (二十二)康岭花城公租房287套,其中:单间配套282套,一房一厅4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邕宁区公曹路11号;

  (二十四)龙翔苑公租房2套,其中: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地址为:经开区白沙大道111号;

  以上(四)至(二十八)小区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价格〔2015〕12号)的规定执行,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

  通过“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详见附件1),按操作规程报名(详见附件2)。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凤岭北苑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具体位置: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00-17:00)。

  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如仍未能入围本批次选房,在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报名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已选房的保障家庭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办理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若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与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管辖服务站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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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微信选房软件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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