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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南宁第四批公租房开始报名选房啦!点击查看详情!

通知!南宁第四批公租房开始报名选房啦!点击查看详情!

  (一) 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实际居住,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二) 已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未获得实物配租的本市城区范围内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通过“南宁选房网”或“绿城选房网”等网上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上报名可全时段进行。(温馨提示:刚开始选房报名时,可能会因为访问网页人员过多而打不开网页,请耐心等待!)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工商银行储蓄卡到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进行用户注册后,按操作规程报名。线下报名在正常工作日时段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位于青秀区大渌岭路53号凤岭北苑4号楼1楼(咨询电线路公交车至站南一支路口站,距离地铁1号线公里。

  在报名期间,报名家庭和个人可以根据报名人数变化情况更改所申请的公租房项目和配租户型,但1户家庭只能申请和配租1个项目、1套公租房。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三)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家庭成员中有未满16周岁人员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家庭成员均年满16周岁的,可申请配租两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等户型;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网站平台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的确定规则,可通过“南宁选房网”或“绿城选房网”等网站平台查询。

  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现场依次按照选房资格名单顺序号叫号进行,如叫号3次后未能按号参加抽选房号的,则排在所有叫号结束后重新按号抽选房号,已抽取的房源全程在现场一体机和选房网上同步显示。选房分配当天17:00前未到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轮次选房分配,需重新进行报名选房分配。

  在选房分配当天抽选房号但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和个人,可在10日内持相关证件至南宁市保障住房服务大厅二楼办理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签订合同的家庭和个人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然后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由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投集团发放房屋钥匙。

  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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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选房网官网公示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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