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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表彰巾帼示范民(辅)警、好警嫂、爱警母亲

南宁警方表彰巾帼示范民(辅)警、好警嫂、爱警母亲

  3月8日,南宁市公安局举行2023年巾帼示范民(辅)警、好警嫂、爱警母亲表彰仪式,充分发挥巾帼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女民(辅)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向无私支持公安事业的民(辅)警家属致敬。

  “获得表彰,我深感自豪,希望我的孩子继续在岗位上安心工作,努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不辜负党组织的关心。”被评为“南宁公安爱警母亲”的蒙小芳告诉记者,她的大儿子在邕宁区新江镇派出所工作多年,小儿子目前在部队,为了减少孩子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她主动承担家庭的责任。

  南宁市公安局巾帼示范辅警张萍表示,将在南宁110接警员岗位上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耐心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帮助。此次,有20名女民警和10名女辅警分别获得了南宁市公安局巾帼示范民警和南宁市公安局巾帼示范辅警光荣称号。

  在公安队伍里,女民警女辅警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充分发挥警营“半边天”的重要作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用勤劳、智慧和汗水创造了突出业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精神,全面彰显了奋勇争先、顽强拼搏的新时代女性风采。

  当天,南宁市公安局还表彰了10名“南宁公安好警嫂”,并为10名公安民警母亲颁发了“南宁公安爱警母亲”证书,感谢公安民警家属长久以来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自觉当好民警坚强后盾,为推动新时代人民公安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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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市公安局辅警办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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