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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关于对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对佛山市钰宏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9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市监行罚罚字〔2022〕40号。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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