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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年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成立于2020年7月,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和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及补贴发放、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广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招聘岗位1个,计划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或通过学信网查询核验打印)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3月9日。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3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一)开考比例。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人选比例。按照1:3以上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要求方可开展面试相关工作,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现场在面试考场公布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进行公布。

  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招聘工作组织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入招聘、考试场所人员需出示三码(电子健康码、个人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配合做好体温测量(37.3℃),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对区内(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邕人员,持来(返)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自行打印),方能进入招聘、考试场所。

  (一)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906室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1: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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