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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未达成共识店面转让黄了 六万元转让费难讨

协商未达成共识店面转让黄了 六万元转让费难讨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潘国武实习生钟涓涓)因协商无法达成共识,金象三区一间物流铺面转让不成功,周先生迟迟讨不回先前支付的6万元转让费。店主李某昨日表示,如实在还款不成,按协议约定他可以拿车来抵押。

  周先生此前从事物流公司工作,熟悉物流经营模式。2017年7月,有朋友告诉他,金象三区有一间物流铺面要转让。周先生便找到这家店面的老板李某,商谈接手事宜。

  “当时约定转让费为12万元。”周先生说,李某答应可先支付6万元,余款在2017年12月15日前付清。考虑到双方都是上林人,2017年9月19日,周先生就用现金交付给李某6万元转让费。

  “去年11月6日,他就突然说不想转让了。”周先生说,为了盘下店面,他持相关证件到小额信贷公司贷了6万元,如今李某不愿转让,周先生就要求尽快全额退款。

  2017年12月15日,周先生向金象派出所报案。李某在派出所承诺会协商处理好此事。周先生说,交转让费前他就辞职了。如今,妻子又有身孕,两人都没有工作,他每个月连利息一起,要给小额信贷公司还款近4000元钱,压力非常大。

  11日,记者跟随周先生来到金象三区这间物流铺面了解情况。一名自称是李某表弟的男子说他已经接手转下这间铺面,并让周先生“有什么事,你们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李某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把周先生的电话和微信拉入黑名单,是因为“周先生三天两头打电话发信息,影响我的工作”。对于转让费的问题,李某说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转让费随后被他拿去填补了。他愿意按双方此前签订的协议“如不还款,李×愿意将一辆货车作为抵押欠款……”来处理此事。

  李某给周先生写下的另一份协议书上说:“由于双方协商未达成共识,在2017年12月15日之前,李×一次性给周××归还6万元现金。如逾期,甲方(李×)给乙方(周××)支付60元/日的利息。”周先生说,他只希望拿回6万元钱,这样好尽快归还小额,他才有精力去找新的工作。李某当天对此表示,他也在想办法尽快把此事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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