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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5人公告

2021广西南宁青秀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5人公告

  为促进社区建设,充实城区社区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青秀区决定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学历要求:各镇招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及仙葫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员(含预备党员)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前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后出生)。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者应在“广西健康码”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桂方式等情况,须注册使用“扫码抗疫情”小程序(操作流程:微信→小程序→扫码抗疫情→健康码→健康申报→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如实申报健康情况→提交)。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线下公开招聘各个环节报考者需持“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环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抵邕后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3次核酸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所有报考者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主动出示“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广西健康码”等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报考者应做到有序进入现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由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考者可登录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选择报考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报名表及现场资格确认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②学历证书、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现场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不经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者不予受理,如不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视同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6月25日至30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1.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在指定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情况,经报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镇、街道及开发区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本次没被录用的考生择优列入青秀区社工录用储备库,年内需要补充专职社区工作者从储备库录用。

  3.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首期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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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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