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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年转入万余

南宁一年转入万余

  据悉,2000年我国开始注意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相当于欧1标准的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排放标准)。2004年开始实施相当于欧2标准的“国Ⅱ”排放标准。2007年开始实施“国Ⅲ”排放标准。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行乘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国Ⅳ”排放标准),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新车,不能销售和注册登记。

  国家各个阶段的排放标准,对车辆生产企业、车商、车管部门等都有约束力,比较容易统一实现。但该标准对二手车的交易并未形成约束,对于二手车区域间的转户问题,则主要由各城市制定相关规定进行约束。两三年前,南宁市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周广就曾向有关部门提议,南宁应该制订自己的二手车转入排放标准规定,不能任由外地的高污染二手车随便进入南宁。

  前不久,一辆由南宁转出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被昆明车管部门打回,对方的理由是,现在他们对转入的二手车的排放标准和新车一样,都要达到“国Ⅳ”排放标准。这引起了周广的注意,他说现在每天转入南宁的二手车有30多辆,这些车有九成都是“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周广上公安网查了一下,发现广西周边的省会城市,车辆要转入广州、昆明、长沙都是“国Ⅳ”标准,贵阳是“国Ⅲ”标准。

  周广说:“周围城市都有相应的标准,这些二手车无法进入这些城市,而南宁在这方面没有限制,那些二手车商自然趋之若鹜。有时候看到从广州等地过来的一些大巴车,有10年车龄了,在当地已属于报废车辆,因为在排放上没标准,转入到南宁照样用。每办理一辆这些冒着黑烟的车,我就觉得很不是滋味。明年我向有关部门提议时,还是坚持原来的观点,把准入标准提到国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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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二手车迁入标准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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