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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重新调整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

南宁重新调整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质量是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明确南宁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进一步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工作等各类场所安静适宜。

  据了解,重新制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主要包括南宁市中心城区和武鸣、空港等2个新城的城市规划建设集中区,总面积约1210平方千米。今后,可根据南宁市城市发展规划、声环境保护需要等因素依法进行调整修订。

  该区划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南府办〔2012〕135号)同时废止。重新调整后的南宁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分为1—4类声环境功能区和机场声功能区,其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从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图看,规划2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最广,面积约874.94平方公里。另外,该区划还明确,昼间为每日6:00至22:00,夜间为22:00至次日6:00。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之间不设过渡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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