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资讯  民生

兴宁原市委陈略宇(梅县人)等10余人因神光山问题被追责问责!

兴宁原市委陈略宇(梅县人)等10余人因神光山问题被追责问责!

  据掌上梅州9月4日发布的题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2021年9月4日)》显示,有关兴宁市神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4A风景区违法占用林地一事,如下图:

  上述消息显示,兴宁市委原陈略宇以及此前落马被查的原副市长何剑清,曾因兴宁市神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4A风景区违法占用林地一事,于2018年被追责问责。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实名举报梅州兴宁市“神光山”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景区遭到兴宁市祺盛实业有限公司老板林耀洋大肆毁林、非法搬山,在神光山4A景区内兴建高档别墅、酒店、商品房的大型房地产项目“融丰一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林地127亩,挖山运土,面积巨大,土方量庞大,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有新的违法占用林地的情况,信访举报反映项目非法占用127亩林地情况部分属实,3宗违法占用林地已分别于2014年9月23日、2014年10月8日、2020年10月9日查处完毕。2021年8月30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水务局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有明显裸露土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情况,生态环境现状与2020年保持不变,生态环境较好。因此信访举报项目中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问题不属实。

  2018年,兴宁市已对兴宁市委原陈略宇、兴宁市政府原副市长何剑清、广东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罗定雄等10余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立案查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等不同程度的追责问责处理。

  接到交办案件后,梅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督导,兴宁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了兴宁市副市长潘启东为包案领导,组织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住建、福兴街道和神光山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有新的违法占用林地的情况。

  下一步,兴宁市将切实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广东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20)877号)》,加快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标界立桩和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持续强化森林公园生态资源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落实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机制。

  公开简历显示,陈略宇,1968年10月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1991年2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曾长期在东莞市,历任东莞市沙田镇委委员、茶山镇委、樟木头镇党委、镇长等职。2008年07月,陈略宇调任家乡梅州,出任兴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一职,2个月后去代转正履新兴宁市长。2012年01月,晋升为兴宁市委。2016年6月,免去陈略宇的兴宁市委职务。

  何剑清,男,1964年10月出生于广东省兴宁市,汉族,研究生学历,原任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5年12月18日,梅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何剑清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11月19日公布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兴宁市原副市长何剑清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终审裁定书。法院认为,何剑清虚开273张套取194万余元,且有88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梅州不承认兴宁
  • 编辑:小东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