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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南宁云-南宁晚报讯(记者彭媛媛)昨日,南宁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马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产业股负责人蒙家喜在扶贫项目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马山县扶贫办产业股收到九曲龙种植专业合作社关于“先建后补”扶持项目的申请后,未按规定要求该合作社报送营业执照、申请书、公示等申报材料,在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上报县政府审批,使该合作社获得扶持项目资金20万元。后自治区党委巡视发现,该合作社存在项目补助申报在前合作社成立在后以及申报资金用途、经营范围与有关规定不符的问题,属于违规申领,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蒙家喜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0月,蒙家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扶持资金已全额追回。 

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苏裕中、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站长莫立君在农村改厕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苏裕中、莫立君在农村改厕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对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将16户财政兜底已完成危房改造并配套建有卫生厕所的农户纳入改厕范围上报镇政府,虚报改厕项目,致使代建单位不用进行改厕项目施工就以该16户农户的名义获得财政奖补资金1.98万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2019年11月,苏裕中、莫立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代建单位违规申领的奖补资金已全额追回。 

宾阳县露圩镇浪利村委会定补干部韦健兵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韦健兵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明知所包片村屯4户农户已有稳固楼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该4户农户以所居住房子为泥瓦结构危房为名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并违规获得补助资金合计10万余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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