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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南宁兴宁区兴东街道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中国的领导,思想较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面试。经审核通过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三)考核、体检。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考核、体检合格者,经兴东街道党工委审定同意后,报城区人社局、财政局审定,由街道办事处聘用为市容巡查员(试用期1个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秀厢大道103号(兴宁区澳华社区服务站三楼,兴东街道市政办)。

  (三)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兴东街道市容巡查员个人简历表》,按时间到兴东街道办事处市政办报名。

  (一)本次招聘的简章及报名表、面试、体检、报到等信息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兴东分页(网址:上发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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