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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禺剧作《日出》演出次数为何不如《雷雨》?

  2020年是曹禺诞辰110周年。在曹禺的剧作中,演出场次最多的是《日出》和《雷雨》。但如曹禺在《〈日出〉跋》中所言,假如有人问他:“《日出》和《雷雨》,你最喜欢哪一个?”他一定会回答:“《日出》”。原因却是,“它最令我痛苦”。

  首演的争议

  1937年2月,上海戏剧工作社在上海卡尔登大戏院首次公演《日出》。导演欧阳予倩,凤子饰演陈白露,丁伯骝饰演方达生。曹禺专程由南京前往观看。《日出》剧本共四幕:第一幕、第二幕和第四幕的剧景都是在繁华都市某旅馆的一间华丽的休息室内。只有第三幕的剧景是在三等妓院宝和下处。这次演出,欧阳予倩删去了第三幕,令曹禺不满。在随后写作的《我怎样写〈日出〉》一文中,曹禺表示:“《日出》不演则已,演了,第三幕无论如何应该有。挖了它,等于挖去了《日出》的心脏,任它惨亡。如若为着某种原因,必须肢解这个剧本,才能把一些罪恶暴露在观众面前,那么就砍掉其余的三幕吧……”

  欧阳予倩为何要删去第三幕?他在一篇文章中说明了几点理由:“《日出》比《雷雨》更长,四幕戏占十二万字,按规矩演总要五小时以上的时间才能完,好戏固然不怕长,可是太长不但观众容易疲劳,戏馆也不许可……《日出》的主角是不明显的,可是它有一条很明显的主线……可是这幕戏奇峰突起,演起来却不容易与其他的三幕相调和,而为这一幕戏所费的气力恐怕比其他的三幕还要多。还有一层,南边人装北边窑子不容易像……因为以上几个理由不得不将第三幕割爱。”笔者认为,欧阳予倩删去第三幕的最主要理由,是他认为《日出》整个戏的形态不太像悲剧,他在排演这个戏时,不把它看作悲剧,因此将稍具悲剧形态的第三幕删掉。早在1936年,《日出》剧本在巴金、靳以主编的《文季月刊》连载完毕后,燕京大学西洋文学系主任谢迪克教授就对《日出》的第三幕提出批评。谢迪克认为,“《日出》的主要缺憾是结构上欠统一,第三幕仅是一个插曲,一个穿插,如果删掉,与全剧的一贯毫无损失裂痕。”

  尽管学术界对《日出》第三幕一直有不同看法,但曹禺最偏爱的就是第三幕。《日出》里面的戏,只有第三幕是曹禺亲身经历过而写出来的,它最贴近曹禺的心:

  为着写这一段戏,我遭受了多少磨折、伤害,以至于侮辱,我记得严冬的三九天,半夜里我在那一片荒凉的贫民区候着两个嗜吸毒品的龌龊乞丐,来教我唱数来宝。约好了,应许了给他们赏钱,大概赏钱许得过多了,他们猜疑我是侦缉队之流,他们没有来。我忍着刺骨的寒冷,瑟缩地踯躅到一种“鸡毛店”找他们。“鸡毛店”是北方最破烂的下等客店,住在那里的乞丐在夜里租不起被盖,只好用鸡毛、稻草一类的东西铺在地下睡。似乎因为我访问得太殷勤,被一个有八分酒意罪犯模样的落魄英雄误会了,他蓦地动开手,那一次,我险些瞎了一只眼睛。我得了个好教训,我明白以后若再钻进这种地方必须有人引路,不必冒这类无意义的险,于是我托人介绍,自己改头换面跑到“土药店”和黑三一类的人物“讲交情”……为着这短短的三十五页戏,我幸运地见到许多奇形怪状的人物,他们有的投我以惊异的眼色,有的报我以嘲笑,有的就率性辱骂我,把我推出门去。这些回忆有的痛苦,有的可笑,我口袋里藏着铅笔和白纸,厚着脸皮,狠着性。一次一次地经验许多愉快和不愉快的事实,一字一字地记下来……(摘自曹禺《〈日出〉跋》)

  “日出”与“子夜”

  曹禺深入生活底层写出《日出》第三幕,感染了很多观众。但《日出》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在第一幕、第二幕和第四幕。尤其是第二幕和第四幕潘月亭和李石清的两段戏,更是惊心动魄。

  对《日出》的第一幕、第二幕和第四幕,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批评者认为:“凡是了解上海都市生活的人都认为它不真实,许多地方近于幻想。潘月亭这种人物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上海都市流氓资本家,不是由道听途说加上想象而构成的人物。李石清这样的银行秘书和他的太太那样的人物,在人格上不是没有,但在遭遇的事件上恐怕绝不会如此的。对于银行这类地方的办事员,生活到底如何,观念如何,所接触的社会圈是怎样的,恐怕曹先生不是深深了解的,像了解鲁贵或周萍一样罢,这不过是一个证明技巧的问题,克服不了创作问题上根本的矛盾。”(张庚:《一九三六年的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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