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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治理逐步完善为互联网发展保驾护航

网络治理逐步完善为互联网发展保驾护航

  “十三五”期间,我国先后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多部网络相关法律,为依法治网保驾护航,网络空间治理逐步做到了有法可依。杭州、北京、广州先后成立互联网法院,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了司法保障。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数据逐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十三五”期间,我国先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草案)》征求意见,体现了我国依法开展数据治理,有效保护人民个人信息权力的决心和意志。近年来,在我国庞大市场的支持下,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较为迅速,随之而来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大数据杀熟”“强迫二选一”等平台垄断问题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为解决平台垄断问题,预防系统性风险,我国正着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2020年12月,我国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展开了反垄断调查。加强反垄断监管,将有效推动创新、促进共治,使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十三五”期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国家部委加大了网络综合治理力度,网络综合治理制度逐步形成。一是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形成。《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先后出台,对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着力整顿网络环境。“十三五”期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国家部委多次开展包括“剑网”“清朗”等在内的网络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了网络空间不法行为,着力纠正网络空间不良倾向,使正能量更加高扬,导向更加端正,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三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2020年3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公共利益。

  “十三五”期间,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政策陆续出台,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高,个人信息安全防护重点发力,网络安全态势持续向好。一是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2016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此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动网络安全治理更加全面、深入、规范。二是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不断提高。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境内被植入后门的政府网站数量为717个,较2015年下降79.6%。截至2020年12月,61.7%的网民未遭遇过网络安全问题,较2016年12月提升32.2个百分点。三是个人信息安全防护重点发力。“十三五”期间,我国积极规范个人数据收集行为,不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立法层面,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不断提速,先后就《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草案)》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征求社会意见;执法层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对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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