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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代表談女大學生就業:重塑男女平等新觀念

女代表談女大學生就業:重塑男女平等新觀念

  中新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 李志平)“在龐大的就業隊伍中,在稀缺的崗位資源面前,女大學生就業難成為一個社會性的問題。”十二屆全國代表、鄭州海龍集團董事長徐曉4日表示,緩解女大學生就業難的現實狀況,需要社會重塑男女性別平等新觀念,消除企業重男輕女的用人觀。

  作為一名女企業家,徐曉代表對女大學生的就業問題了解頗多,她也因此擔任河南省女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老師。在擔任女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老師的過程中,徐曉遇到過很多女大學生“屢聘屢敗”的案例。就業的挫敗給這部分女大學生帶來明顯的負面情緒,對前途失去信心,對社會產生抱怨。

  “在我做過的相關調研中,一些用人單位不願意錄用女大學生,不是女性能力不如男性,而是女性體力不如男性。”徐曉說,不能從事高壓下或者超負荷的工作,不能經常出差,因為產期、哺乳期休假增加單位成本,等等,這均成為一些企業拒錄女大學生的理由。

  這樣的現象讓徐曉比較擔憂。“實際上,女性也有性別上的優勢,比方說心細,善良,親和力強,執著,直覺思維和感性判斷能力優於男性,等等。”徐曉認為,企業大可以充分運用女性的這些性別優勢,培養優秀的女員工。

  徐曉以自己的切身體會說明女員工對企業的貢獻率並不亞於男性。在徐曉的企業中,七成員工是女性,而高管中女性的比例佔到了六成。“女員工用愛心從事產品生產,用愛心從事產品銷售,用愛心對待客戶,企業自然會快速健康發展。”徐曉認為,關鍵是看企業如何改變用人觀念。

  轉變觀念是一方面,重塑男女性別平等,徐曉建議還要加強立法,制定專門的反就業歧視法。在調研當中,徐曉發現,不管是現有的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還是就業促進法等,雖然都明確規定不能因為性別、種族、民族、宗教等原因對勞動者進行歧視,但這些法律更多的屬於權利宣示性,可操作性並不強。什麼是就業歧視?如何界定?概念都沒有明確,需要現行的法律重新明確完善。

  另外,徐曉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士加入到女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工作中,為女大學生提供指導和幫助。“有時候,投遞檔案時的一個技巧,面試時的一個策略,就能使她們踏上就業的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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