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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22年杭州市最新最全购房政策信息汇总来了!值得收藏

杭州!2022年杭州市最新最全购房政策信息汇总来了!值得收藏

  2022年3月以来,全国楼市调控正在不断松绑,以期刺激楼市需求修复、市场回暖。因城施策下,杭州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多项房地产新政。

  5月17日,杭州从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这也是自2016年以来,杭州楼市政策第一次转向放松。

  今天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截止当前,杭州市最新购房相关政策信息。目前购房政策变化很快,各项政策动态变化,请各位朋友注意甄别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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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7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文件,通知显示:

  1、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3、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2021年8月5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及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

  1、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2、非本市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2017年3月2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1、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的。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120万元。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记录,在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标准上浮20%。其中杭州市区职工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根据当地最高限额标准调整。其他额度优惠政策与本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个人可贷额度=申请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目前我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倍数定为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合计数/月数。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60万元的按6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限额为120万元。

  杭州落户主要有几种方式:人才引进、职称落户、技能落户、购房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劳动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研究生也需要缴纳社保,博士生不需要缴纳社保),全日制大专学历从2021年10月15日起不能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来杭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落户政策。这里的符合条件是指:a.录取时间为:2017年以后;b.毕业学校类型为:普通高校;c.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d.须持有毕业证及。

  留学回国人员(指赴国外攻读学历学位,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人员)原籍为中国,留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回国后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一个月到账及以上,可申请办理落户;本科45周岁以下(留学生大专不能直接落户杭州),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55周岁以下(不需要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杭州,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在杭就业期间,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比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本市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享受待遇对象),杭州市十佳来杭创业创新青年、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可申请在杭州市区落户。

  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可以凭评定证书或评选推荐单位的证明等材料,在3年内向评选推荐地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录用、调动在杭工作就业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组织部调令、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转任调任通知书、省人社厅调令或公开招聘确认通知书及本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可办理落户手续(属于省级在杭单位人员进杭落户,需满足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教育,同时年龄要求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其中组织部调动、公务员录转任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上述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且由该单位缴纳社保满3年,目前仍在杭正常工作,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

  5、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在杭居住一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具有高级职称需要在杭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保(社保要显示到账)。

  (1)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3月20日起购房为准;

  通过杭州高层次人才系统评定为A、B、C、D、E五类人才,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杭州。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4)D、E类高层次人才及省委人才办认定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或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可不受年龄和工作地限制落户杭州,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正式进入居住证积分管理模式。

  第六期开始2022年3月份的积分申请只适用于积分入学,不能用于积分落户。积分落户将于2022年9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11月1日到30日申请积分落户。

  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 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年龄、就业及参加社保、住所及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水平等;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 创新等;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行为。

  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未满18周岁的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亲或母亲(集体户口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经认定的杭州高层次人才,根据类别在杭州可以享受到优先购房、住房补贴、子女入学、车辆上牌补贴等方面的优待。

  目前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指南已经更新为2022版,人才认定条件和审核流程都有所改动。在最新版人才认定所需“申请材料”中,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需要6个月社保,且不接受补缴。6月起正式开始实施。

  2020年4月1日起,杭州人才购房可以优先摇号!杭州出台的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补充意见规定: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

  2020年7月2日起,在我市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包括A类人才免摇号购买的住房和B、C、D、E类人才优先摇号购买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ABCDE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

  经杭州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E类人才或是放弃购房补贴的B、C、D类人才,若个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2013年10月21日之后在市区范围内无房,则可申请租房补贴。

  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户籍由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四县(市)未满5年的居民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且在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杭州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属于新落户杭州户口,需要落户满5年可以购房)。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合法三胎家庭是指申请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杭州户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养三个子女(指现有子女数),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4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48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高层次人才无社保和落户要求(自2022年6月起,需要6个月社保,且不接受补缴),杭州无房,可以享受人才优先购房政策。落户满5年,已婚家庭,限购2套,购买第二套不再享受优先购房政策。

  1、本市限购范围内,自2021年8月5日起,新领取预售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按序售房,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少于2户(不含)的,在优先确保购房意向登记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自行销售。

  2、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的,无房家庭、普通家庭分别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先按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人才再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均达到入围最低社保月数的,一并入围摇号。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自2006年1月起算,按购房家庭成员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

  第二轮:第一轮未中选的高层次人才家庭与其他经认定的“无房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摇出第二轮“中选家庭”户,也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三轮摇号:第一、二轮未中选人才家庭、无房家庭与其他家庭一起参加摇号,房源数量为前二轮摇号后的剩余房源,摇出第三轮中选家庭和轮候选房顺序;

  杭州出台的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补充意见规定: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

  (3)2020年7月2日起,在我市通过高层次人才家庭优先购房方式取得的住房,包括A类人才免摇号购买的住房和B、C、D、E类人才优先摇号购买的住房,自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4)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ABCDE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

  (1)已婚(含丧偶)家庭:2018年4月4日前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

  (3)离异家庭:2018年4月4日前离异单身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离异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离婚以《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为依据。“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指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动产登记记录。)

  (4)杭州市非限购域内家庭(桐庐、建德、淳安、临安)有2种情形:一是户籍満5年,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二是户籍满2年未满5年,本市限购范围内和其户籍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两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24个月。

  2020年7月2日起,实施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家庭自该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无需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家庭自该项目意向登记之日起至意向登记结果公示当日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随着杭州新房分布越来越广,土拍“双限”政策的实施,各城区以及内部板块新的房价逐渐清晰。下面罗列杭州市各区域板块内房屋限价参考: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达到当地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条件。

  商品房地上建筑为十层以下的,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的施工;十一层以上的,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的二分之一以上(且不低于十层);一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已完成建筑主体结构施工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不低于五十米)。

  2010年11月1日,杭州市房管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制定了《杭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杭房局〔2010〕262号)并正式发布。从2010年11月20日起,杭州市主城区受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都将按《细则》的规定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其中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不低于130%的预售资金按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方式监管。按监管协议监管的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可以用于监管项目相应的前期工程费、管理费、销售费、财务费、不可预见费、税费、同步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及其他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应逐季编制用款计划,并按计划分次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用款计划应当按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情况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制定。

  根据最新信息,杭州的监管额度计算公式为(单方工程造价+装修价格)X地上建筑面积X110%,其中单方工程造价一栏,毛坯售价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单方工程造价最低价为5000元/平方米;5万/平方米以下及未定价的,单方工程造价最低为4000元/平方米。系数110%中的10%为不可预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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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杭州市购房最新政策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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