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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江南区、兴宁区小学入学摸底填报开始啦!赶快来看看吧!

  家长们注意了!为了解辖区内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未入学适龄儿童基本情况,全面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准备,江南区、兴宁区教育局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江南区

 一、摸底时间

  3月22日-3月29日

 二、摸底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及以上,现实际居住在江南区小学服务地段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在江南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摸底范围和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等)。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江南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求

  1.户口簿和居住证:家长所准备材料中的户口簿和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

  2.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用途应为住房性质为住宅,非住宅类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上报摸底信息方式和途径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方式上报摸底信息。

  1.网络填报:家长可下载“爱南宁”APP并登录,点击“更多应用”到“智慧教育”,再点击“小学生摸底”并选择“江南区”,根据提示填报信息进行填报。

  2.纸质填报: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咨询和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学校备案与统计。

  兴宁区

  一、摸底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在兴宁区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与父母双方实际居住在兴宁区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填报时间

  2021年3月20日8:00—2021年3月28日18:00

  三、摸底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做好如下准备:

  1.家庭有房产

  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家庭无房产

  (1)三代同堂: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需备好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家庭有房产

  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需备好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注意事项

  1.家长准备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

  2.如果住房类型属于“非独立产权”(共有产权)的,则填报的“所占份额”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合计数。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准备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五、摸底填报方式

  家长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居委会(村委)或学校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社区居委会或学校。原则上在哪个社区居委会或哪所学校领取调查摸底表格就应按时限内提交回该社区居委会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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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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