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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南宁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后可以这么用

   买房时交了一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但,7月13日,南宁住建局下发《关于住宅小区整改提升工作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有关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议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

  那么,小区里哪些情形是可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根据住建局下发的《通知》获悉,小区路面、垃圾分类宣传栏、文化设施、运动场地、无障碍设施、楼道墙面、公共绿化带、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等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除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设施维修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渠道支付。

  不过,想用这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得按流程操作。

  (一)各级部门在创城工作实地测评中,发现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后,将工作问题清单送达住宅小区。

  (二)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根据工作问题清单,制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组织维修、更新、改造,向市住建局资金中心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三)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将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全文,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告知性公示。

  (四)市住建局资金中心按照《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拨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该文实施期限与南宁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住宅小区整改提升工作同步。

  当然,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走以下流程:

  一、制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

  住宅小区收到各级部门在创城工作实地测评中工作问题清单后,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根据工作问题清单,制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组织维修、更新、改造。

  二、公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全文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将紧急报告全文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告知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对紧急报告有异议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

  在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进行公示的同时,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并提供维修工程发票(预支工程款发票)。

  四、拨付预支资金

  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紧急报告后,将维修资金总额30%的预支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五、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 物业公司申请的,物业公司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3名业主共同进行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业主委员会申请的,业主委员会组织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在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异议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拨付决算资金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示期届满,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公示照片)、维修工程合同、工程费用决算清单、工程费用分摊清册、维修工程发票(结算工程款发票)。

  2.维修工程费用超过1万元的,需提供维修工程审价报告。

  3.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维修资金总额70%的结算资金划转到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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