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生活  楼市

土拍预告|牛湾半岛359亩地3月31日出让 部分须100%自持20年

   3月2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南宁市2021年第十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将于3月31日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青秀区仙葫大道南面、牛湾半岛GC2021-010地块。

  GC2021-010地块由450103450001GB00135(地块一)、450103450001GB00136(地块二)、450103450001GB00137(地块三)、450103450001GB00138(地块四)、450103450001GB00139(地块五)、450103450001GB00140(地块六)、450103450001GB00143(地块九)共七宗地组成,出让总面积为239303.87㎡(折合358.956亩)。

  地块一:450103450001GB00135宗地出让面积为21786.96㎡(折合32.68亩),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1且≤0.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米。

  地块二:450103450001GB00136宗地出让面积为36380.26㎡(折合54.57亩),土地用途为娱乐康体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5且≤1.0,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米。

  地块三:450103450001GB00137宗地出让面积为26313.67㎡(折合39.47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2且≤2.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地块四:450103450001GB00138宗地出让面积为33092.98㎡(折合49.63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8,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地块五:450103450001GB00139宗地出让面积为41435.43㎡(折合62.15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5且≤2.8,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零售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3%,其余为居住。

  地块六:450103450001GB00140宗地出让面积为52323.92㎡(折合78.486亩),土地用途为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餐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20%且≤45%,绿地率≥25%,建筑高度≤50米。餐饮、住宅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17%、40%-45%,其余为零售商业。

  地块九:450103450001GB00143宗地出让面积为27970.65㎡(折合41.956亩),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1且≤0.5,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5米。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配建两所幼儿园,均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规划幼儿园一位于地块三西南侧,用地面积约6952㎡,建筑面积不少于7260.2㎡;规划幼儿园二位于地块五西南侧,用地面积约7053㎡,建筑面积不少于7260.2㎡。配建一所小学,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21748㎡,建筑面积不少于34515㎡。配建一所中学,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约26549㎡,建筑面积不少于31900㎡。社区卫生服务站2处,设于地块三、地块五,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5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设于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党群服务中心设于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建筑面积设置,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文化活动站设于地块五,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应有专用出入口;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管理用房等按规定设置。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九的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20-087)的规定执行。

  地块一出让起始价为11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740万元;

  地块二出让起始价为167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900万元;

  地块三出让起始价为46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3700万元;

  地块四出让起始价为5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5100万元;

  地块五出让起始价为50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6400万元;

  地块六出让起始价为4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6300万元;

  地块九出让起始价为11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940万元。

  二、主要建设要求

  (一)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上建设的物业100%产权面积由竞得人自主持有,持有时间不得低于20年(持有时间的起始时点以规划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核发之日起算),自持期间各地块不得转让和分割抵押。市住建部门在核发项目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时,在工程建设和自持年限内对自持物业不予核发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

  (二)地块一和地块九文化设施用地,竞得人须在地块一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的文化艺术中心;地块九范围内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的青少年活动基地;地块二娱乐康体用地,竞得人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医养管理、健康活动的养生康体中心。

  (三)地块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滨水风情商业街区。竞得人须将滨水风情商业街区不少于50%营业面积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按统计要求纳入南宁市批零住餐行业统计。

  (四)竞得人须同步规划、同步开工产业和住宅用地。其中:

  1.竞得人可于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其中一个地块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方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且累计申请销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10%;三个地块均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且累计申请销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30%;

  2.竞得人可于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均达到地面±0.00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且累计申请销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50%;

  3.竞得人可于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均达到主体封顶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且累计申请销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本项目地上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90%;

  4.竞得人可于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九工程建设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经青秀区政府认可后,可申请办理本项目(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剩余部分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含预售和现售)。

  (五)竞得人须按照与青秀区政府签订的《出让蓝线图CR0101202000047号地块履约监管协议书》进行开发建设。

  (六)竞得人须按《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第一幼儿园(暂定名)建设和移交协议书》《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第二幼儿园(暂定名)建设和移交协议书》《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小学(暂定名)建设和移交协议书》《南宁市青秀区应高路中学(暂定名)建设和移交协议书》有关约定承担划拨价款并出资建设配套的两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学,产权属政府所有,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安排使用。

  三、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须为亚太旅游联合会会员单位。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须由青秀区政府牵头,市文广旅局配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乐居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