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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新政策 6个条件符合商改住

  10月29日,南宁“商改住”新政得到实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业办公项目调整为普通商品住房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据悉,不少部门和企业表示已经收到该文件。

  文件核心内容围绕“商改住”展开,并指出:对市区(不含五象新区、武鸣区、广西东盟—经开区)内,在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业办公项目,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申请调整为普通商品住宅来开发。

  想要符合商改住政策,需要满足6个条件:

  1、针对的是市区内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业办公项目,但并不含五象新区、武鸣区以及广西-东盟经开区;

  2、已结清地价款;

  3、项目(以楼栋为最小单位)未竣工且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或是项目(以栋为最小单位)未销售,或者已销售但与购房人协商取得书面同意意见的;

  4、不位于城市规划确定为核心商圈和区域商业中心服务业集聚区范围内;

  5、项目未被查封或者虽被查封,但做出查封决定的机关同意申请变更的;

  6、不存在其他限制情形。

  满足这些条件的商办项目,就可以申请“商改住”。在项目调整中,相关ZF单位会重点审查涉及的教育、养老、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是否满足需求;不得提高容积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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