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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30条措施确保企业入驻 人才落户有保障

  6月18日,解读《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实现了良好开局,目前,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引入金融机构聚集、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近日,《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共30条,包括落户奖励、改革奖励、创新奖励、业务补助、费用补贴等实实在在的支持。

持牌类金融机构落户最高奖6000万元

《若干措施》中明确,鼓励优质金融要素集聚。主要包括吸引各类机构入驻,根据机构类别、级别、实缴注册资本等方面情况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其中,对持牌类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6000万元,对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并给予电价优惠支持政策,对新型金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1000万元,对股权投资机构、金融科技机构落户奖励最高达500万元。

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金融开放门户建设需要和自治区财力情况,设立了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引进金融机构、支持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吸引优秀金融人才、建设金融智库等金融业改革开放发展事项。202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了1亿元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资金,启动金融智库建设,开展“壮美广西·金融云”信息项目,支持在国内外举办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推进广西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

《若干措施》印发后,自治区财政将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在金融优质要素引进、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区域重大金融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给予激励和奖补,奖励金额最高达6000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将更多的金融机构、资源、平台和人才聚集广西。

支持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近年来,广西绿色金融发展较快。2020年一季度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达2381.4亿元,涵盖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农业、污水处理等各个领域。5月25日,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等4个设区市确定为广西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创建城市,标志着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为支持示范区发展,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等设区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对年度考核评为第一名的设区市,次年给予财政奖补资金800万元。”通过考核和奖补的激励机制,鼓励示范区创新出更多绿色金融产品,打造出更多典型模式和案例,切实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加强保障吸引优秀金融人才集聚

《若干措施》中还提到,广西将着力健全引才育才机制,积极争取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总部、东部地区选派高端金融人才来桂挂职或任职,在住房、交通、相关待遇等方面加强保障。在加强金融人才建设方面,广西将进一步出台更为具体的配套政策,包括金融人才“领航”计划实施方案、金融人才“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金融人才“远航”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高层次金融人才项目团队引进补助方案等。

广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与金融开放门户发展方向相适应,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专业人才为主体,结构优化、梯次衔接、素质优良的金融人才队伍;基本形成符合金融人才成长规律、利于金融人才使用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集聚效应明显、市场机制灵活、组织保障完善、开放流动的区域性金融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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