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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以后,还可以垂钓吗?权威说法来了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但市民冉先生却向反映,江边“扎堆钓鱼、一人数竿”的垂钓现象仍在发生。

1月的一个周末午后,恰巧路经江北嘴的冉先生无意发现,不少市民仍在沿江河道边成堆地钓鱼。“之前看新闻知道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禁止生产性捕捞。”冉先生担心,休闲游钓虽不像电鱼捕鱼危害那么大,但禁渔期间如此扎堆钓鱼也容易对水生资源产生不利影响。

△ 不少市民在江边垂钓。 受访者供图

1月21日下午,记者沿着黄花园大桥江边健身步道,一路向东往千厮门大桥方向走去,看到江边有垂钓者坐在自带的小板凳上,正低头玩着手机。在他们身边,四五根长鱼竿依次并排立起,等待着鱼儿上钩。“虽然有四五根鱼竿,但我们这不属于生产性捕捞吧。”一位垂钓者告诉记者。

据统计,长江流域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濒危物种接近300种。被誉为“水中老虎、中国淡水鱼之王”的长江白鲟也于2019年12月被宣布“功能性灭绝”。冉先生表示,“十年之期,才可以让长江部分鱼类繁衍两至三代恢复数量,市民应拿出相当的精力与耐心让他们有恢复的时间,从而挽救长江中更多的生灵。”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流域禁渔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上游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10年的常年禁捕。

通告规定,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通告还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那么对于休闲垂钓(游钓)的行为应该如何规范?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禁渔通告的指示精神,目前江北区的渔船已全面退捕,而对于休闲、娱乐的垂钓(游钓)行为暂以劝阻为主。

“禁渔实施后,我们每日都有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巡查,对于一人支起多根鱼竿且发现多次的行为,会判定为‘非休闲’,对相关垂钓者进行劝阻。”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内各区县正就如何定义“休闲”、如何“规范”休闲垂钓(游钓)行为制定文明科学的可行性方案,在保障生态环境的同时,尽量维护市民的垂钓爱好,也欢迎广大市民建言献策,共同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陈骅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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