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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寄丢户口本愿赔300元客户嫌少,律师怎么看?

户口本、出生证明等重要文件,被快递公司寄丢了,快递公司该如何赔偿?来自陕西的张先生日前向投诉称,年前自己通过圆通快递从陕西寄往重庆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重要文件,到达重庆后“不翼而飞”,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圆通公司答应赔偿300元,但张先生则要求圆通快递赔偿补办证件产生的所有费用。

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人,2019年12月28日通过圆通公司快递了一份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到重庆,目的是考虑到孩子母亲是重庆人,准备将小孩户口落户重庆。寄出去一周左右就发现快递丢了。张先生称,随后多次联系两地的圆通客服电话,对方开始说在上报处理,后来两地公司互相推诿,直至春节临近,陕西当地的圆通公司转达重庆圆通公司的说法称,愿意赔偿300元。

记者通过圆通快递的物流查询得知,张先生的快递1月1日就达到重庆江北区,并由派件人派送至五里店市场烟摊,找人代收。重庆圆通公司表示,快递在最后一公里出了问题,客户签收人丢失了快递,目前圆通公司愿意赔付用户300元,这已经是赔付的上限。张先生则表示,重新去办理费时费力,这300元的赔偿显然不够,希望圆通快递赔偿补办证件产生的所有费用。

重庆市东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栋林表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按照《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考虑到快递毕竟是一种服务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张先生可以向快递公司请求按照保价赔偿,或者按照申请重新办理户口簿所造成的实际误工损失和交通费要求赔偿。

陈富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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