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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人民政府

  从2014年开始,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连续将垃圾分类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重点工作任务。2014年6月,在全市选择10个住宅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的方式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5年8月,试点工作范围扩大到45个小区(26138户);2017年,国家将南宁市列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2018年,根据国家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南宁市调整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同年1月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的方式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583个党政机关单位及150个示范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工作,各城区、开发区均已划定10个示范片区,覆盖居民户数约28万户。2018年,全市累计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约44.99万吨、易腐垃圾7.85万吨、其他垃圾127.95万吨、有害垃圾由各城区、开发区暂存。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逐步建立了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了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了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垃圾分类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和配合程度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1583个党政机关及150个示范小区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划定1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实施范围,组织发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超10万人次,在住建部2019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南宁市位列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第15名。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局将继续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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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南宁垃圾分类标准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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