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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部分景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南宁部分景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目录》于3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南宁39个列入目录的景区中,所在地大部分位于市区,部分位于宾阳县、横州市、上林县和隆安县等地。其中,南宁人民公园、狮山公园、南宁金花茶公园、新秀公园、广西民族博物馆、南宁市博物馆等30个景区为目前免费开放景区。

  根据目录,广西将加强景区门票价格分级管理,被列入《目录》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对不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大型演艺、探险、游艇、潜水、水上和空中娱乐观光等旅游项目,门票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该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市(含所辖县、市、区)新进、退出、变动的景区及管理方式等进行动态调整,并抄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增的尚未列入目录的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属地化监管,暂由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依法依规负责出售门票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根据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试运行满2年后,对属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应列入目录;已列入目录的景区不再对外开放的,原则上应退出目录。(记者 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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