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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的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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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1〕653号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1﹞443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保障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于2021年8-10月开展了2021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340家物业服务企业,按照20%比例,对随机抽取的68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了物业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小区情况,落实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情况,公共场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情况,物业服务日常开展情况,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等。

  从实际检查情况看,有5家企业存在无南宁市在管住宅小区或未经营物业服务相关业务等情况,不满足现场检查条件。其余大部分企业均能按照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办理接管验收手续不规范,小区竣工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清单、物业质量保修文件等物业档案资料保管不完备,甚至存在遗失的情况。

  部分小区信息公开公示内容不全面,主要涉及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未在小区配套物业服务用房,存在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办公的情况;部分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共用设施设备的检查记录、保养记录、应急处理方案不完备。

  部分小区地下车库车辆停放无序,公共楼道内环境卫生不整洁,杂物乱堆放,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部分小区存在未按要求开展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工作,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规范,桶边督导工作缺失、监督管理不到位,定时定点投放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理解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物业从业人员法治观念不强,物业服务意识淡薄,日常服务不到位,现场检查人员均已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告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请各受检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详见附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请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在整改限期内将整改报告盖章后报送我局物业与资金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我局将加强整改情况复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采取通报、信用扣分等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主体责任。

  (一)本次受检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我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或现场检查勘验记录要求,及时完成整改,我局物业与资金管理科将开展复核。

  (二)请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共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强对本辖区的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合同约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及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公开投诉电话等内容未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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