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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亏损合同)”。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亏损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39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396号)。

  4、2017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47次发审委会议对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获得核准发行批文。

  5、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债券的简称为“太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29”,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上市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2日。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其他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7,859.00万元,前述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8日汇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6、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7,859.00万元。

  7、根据相关规定和《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太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8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 8.85元/股调整为8.7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3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5月23日起由原来的 8.75元/股调整为8.6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65元/股调整为8.5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8日起由原来的 8.55元/股调整为8.45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太阳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 8.45元/股调整为8.25元/股。

  8、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太阳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太阳转债”存续期结束前(即2022年12月22日前),“太阳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广西基地北海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负责实施。

  2022年3月10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活用纸项目》的议题,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的生产能力。

  广西太阳15万吨生活用纸项目拟分两期实施,第一期配置新上4台国产2850生活用纸纸机,预计总投资为25,499万元,设计总产能为10万吨,一期项目中的两台生活用纸纸机暨PM9与PM10生产线日先后顺利试产,后续两台纸机预计将在2022年四季度陆续开始试产;第二期的纸机配置和实施时间将根据公司的发展实际和行业发展情况另行确定。

  1、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西六景成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太阳”)以人民币150,000万元收购广西宏瑞泰纸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西六景成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景成全公司”)100%股权。

  3、2022年2月26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太阳纸业在南宁市投资建设“年产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南宁项目”)。南宁太阳将作为广西基地南宁“年产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

  4、2022年3月1日,南宁太阳完成了收购广西六景成全公司资产的交接工作,标志着公司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正式启动。

  5、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广西六景成全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南宁太阳吸收六景成全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人员及业务,六景成全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南宁项目分二期陆续实施,其中南宁项目(一期)将建设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万吨本色化学木浆生产线万吨漂白化学木浆生产线(技改);南宁项目(一期)配套项目包括碱回收系统(包括配套的碱回收炉和白泥回收窑)、二氧化氯制备系统(技改)、余热车间(固废生物质锅炉及余热发电机组)、变电站、供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南宁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告。

  2022年4月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购买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资产暨PM23搬迁和升级改造项目》的议题。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企业“三大基地”协同发展,平衡北方和南方市场的产品配置,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茂纸业有限公司旗下的PM23搬迁到广西基地北海园区。

  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中旬启动本次纸机搬迁事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华茂纸业有限公司资产暨PM23搬迁和升级改造项目将于2022年四季度完成。

  2022年5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全资孙公司太阳纸业沙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本色化学机械浆项目》的议题。为了保障沙湾公司80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的盈利稳定,结合企业的发展实际,沙湾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本色化学机械浆项目。

  2021年12月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4万吨超高强度特种纸项目》的议题。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模效益和节能降耗水平,通过全资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在邹城市太平镇实施年产3.4万吨超高强度特种纸项目。项目总投资30,069.00万元,项目纸机采用一台1880长网多缸纸机,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超高强度特种纸3.4万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预计年产3.4万吨超高强度特种纸项目将于2023年一季度投产运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太阳纸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2-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0。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和上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将一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太阳纸业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阳纸业《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2-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详见2022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5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的发展规划,太阳纸业广西基地南宁园区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南宁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太阳”)负责实施。南宁项目分二期陆续实施,其中南宁项目(一期)将建设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万吨本色化学木浆生产线万吨漂白化学木浆生产线(技改);南宁项目(一期)配套项目包括碱回收系统(包括配套的碱回收炉和白泥回收窑)、二氧化氯制备系统(技改)、余热车间(固废生物质锅炉及余热发电机组)、变电站、供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南宁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公司和南宁太阳筹集来实现。南宁太阳的基本情况如下:

  9、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收购;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太阳纸业广西基地南宁园区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

  南宁项目(一期)计划建设两条高档包装纸生产线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包括回收纸( OCC 废纸)制浆车间、造纸车间。

  根据生产需要,南宁项目(一期)计划建设一条年产50万吨本色化学木浆生产线万吨漂白化学木浆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南宁项目(一期)配套项目包括碱回收系统(包括配套的碱回收炉和白泥回收窑)、二氧化氯制备系统(技改)、余热车间(固废生物质锅炉及余热发电机组)、变电站、供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周期: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南宁项目(一期)全部建成后,可以形成220万吨高档包装纸、65万吨自制浆的年生产能力。

  广西基地是公司拓展南方市场,构建更加完善的“林浆纸一体化”体系的重要布局,该基地南宁园区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是推进太阳纸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核心工程,公司将借助良好的产业布局,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推进南宁项目(一期)建设,打造最优的“林浆纸一体化”体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开启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

  公司正在积极完成南宁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存在审批不予通过的风险;相关项目实施后有可能存在因市场需求波动、产能过剩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达不到预期盈利能力的风险。

  公司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有足够的估计,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将结合实际情况,谨慎的作出评估和决策,充分利用公司在造纸行业中的良好信誉和技术、人才、市场优势,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开拓各种销售途径;合理配置关键岗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意识,提高效益,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回报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1) 2022年11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分别刊登在2022年8月3日、2022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00—12:00,下午13:30—17:30)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复印件。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太阳纸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线)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公司鼓励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来现场参会的股东,请及时了解各地相关防控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文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受托人)出席太阳纸业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说明事项: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7,900.0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与关联人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拟增加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万元。加上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万元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548,700.00万元。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的李洪信先生、李娜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包装纸板和纸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原材料、设备以及其他经营有关的材料的采购,造纸生产设施的运营,管理与咨询(商务与技术)服务,一般贸易及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关联交易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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