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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广西一男子带14岁少女开房干这事,当场挨抓!

古有谈虎色变,今有谈毒色变

一说到毒品,大家都深恶痛绝

多少人因它家破人亡,倾家荡产!

但即便这样,还是有不少人以身犯险

从而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日前,中国检察网

就发布了一起案件信息的起诉书

在广西柳州鹿寨

一名39岁的男子

因为带未成年少女

到酒店里吸毒,挨抓了!

↓↓↓

柳州38岁男子

深夜带14岁少女开房吸毒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2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特殊机械操作员,家住柳州市鹿寨县,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2020年10月22日被鹿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1月3日被鹿寨县公安局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0月16日晚上,被告人刘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鹿寨县鹿寨镇某酒店开好房后,与吸毒人员 韦某某(女,14岁)、余某某共同吸食冰毒,当晚9时许,被公安民警查获。

网络图片

本案由广西柳州鹿寨县公安局侦查终结

以被告人刘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于2020年12月4日

向鹿寨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

▼▼▼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某 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 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摄图网图片

14岁

还是花一样的年纪

却因交友不慎

掉进了毒品的深渊

真是令人惋惜

毒品这种东西,绝对不能碰

一旦沾染上

便是赌上了自己的人生

一辈子都很难再翻身!

下面这些东西,广西人千万别碰!

毒品害人又害己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更不能制毒和贩毒

看完记得扩散提醒更多人!

点个提醒更多人

✍内容来源:中国检察网、鹿寨警方、@人民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综合编辑:南宁生活圈(ID:gxnns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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