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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南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公布

中考 南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公布

  2022年南宁市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已于6月24日-26日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和成绩统计等工作已于7月7日顺利结束,考生成绩已于7月8日公布。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南宁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从教育改革的趋势出发,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理念,以“公正、透明、高效、便民”为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考生知情、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三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

  2022年我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收新生约5.3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新生约3.4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1.9万人。市区12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八中、十四中、南宁外国语学校、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共计划招生11880人,其中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计划招收3888人。

  2022年南宁市将12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120所初中学校。其中,市二中和市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499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750人。其余10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7192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3598人。

  1.集中报名点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

  (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

  (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今年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1个集中报名点若干个报名窗口,考生可凭准考证到报名窗口,由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生报名。提醒家长和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按《2022年南宁市市区普通高中集中报名点防疫须知》规定要求,进入集中报名点。

  市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均在初三下学期的计算机课上开设了网上报名的课程培训,确保市内全体初中毕业生及毕业班教师学会网上报名操作技能。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在报名时段内,考生和家长在任何一台可以正常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即可实现网上报名、查询、改报、退出等操作,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和采取网络预报名的中职学校。

  由于设立了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的模式,考生和家长有更多选择的时间和空间,即从报名第一天开始,所有学校均开放报名权限,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有选择性地报读不同层次的高中阶段学校,但需要注意不同学校的录取时段有所区别,凡是过了报名录取时段的学校就不再接受报名。第一天是市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进行录取,第二天为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第三天是生源未满的普通高中进行录取,第四天是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通过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可以查询到考生本人需要的相关信息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报名网站上市中招办将分阶段免费提供中考成绩查询、招生文件政策查询、招生学校简介、报名实时信息、录取信息等内容,同时,中考成绩也可通过手机或短信进行查询。

  南宁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五县和武鸣区直属中职学校)均可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市人社局直属的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市卫健委直属的市卫生学校、市体育局直属的市体育运动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1)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

  (2)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7月15日至18日自行选择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报名当天必须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专业。内宿生指标有限,先到先得。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2)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6.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市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四中、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目前,南宁市有29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5所国家级示范校、5所自治区五星级学校、11所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学校。共设置14个专业大类81个专业,如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轨道交通、幼儿保育、烹饪、护理、物流管理、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器人技术应用、建筑装饰和机电技术应用等,主要涉及第二和第三产业。

  报读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五县和武鸣区直属中职学校)的学生,均可以到拟报读学校招生办报名,选择专业后直接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其中,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市教育局直属中职学校、市人社局直属的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市卫健委直属的市卫生学校、市体育局直属的市体育运动学校)还可通过网上报名登记、当天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的方式录取。

  现场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参加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也可以在7月15日至18日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学校登记报名信息,并且报名当天必须到报读学校现场确认并选择专业,内宿生指标有限,先到先得。

  1.免学费。对在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直接免除学费;对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学生(获得中职学籍的艺术和体育类学生除外)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统计范围、不得申请中职资助。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自获得中职学籍起,按规定前三年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实施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政策。

  资助标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市、县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3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生每生每年平均2500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生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涉农专业学生、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脱贫家庭学生、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资助年限:初中毕业起点和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三年及以上学制的,资助第一、二学年;义务教育年龄阶段学生(获得中职学籍的艺术和体育类学生除外)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的,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统计范围、不得申请中职资助。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自获得中职学籍起,按规定符合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学生前两年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全日制一年及以上且不满三年学制的,资助第一学年;五年一贯制、“3+2”或“2+3”学制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生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不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劳动预备役制学生不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

  资助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全区每学年奖励1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5.南宁市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全市每学年奖励3千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6.雨露计划。资助对象为我区脱贫家庭(含2014、2015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

  7.升学补助。对升入高等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全市每年共资助3000人(含普通高中升学的大学新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大学新生;对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每生每年2000元。

  2.通过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就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每年4月广西区内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即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报读高职院校,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3.通过全国统考就读大专、本科院校。一是参加每年6月全国普通高考,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在高职每年扩招一百万人的大背景下,中职学生升学机会越来越多;随着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人才学历层次要求的提高,中职学生升学愿望越来越强烈。目前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率已达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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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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