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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伙不愿同行遭另三人灭口 南宁宣判一特大杀人案

同伙不愿同行遭另三人灭口 南宁宣判一特大杀人案

  南宁讯(记者胡铁军通讯员孙晓梅)12月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故意杀人案。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他们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年1月初,南宁市北大路一家废旧店的店主谭某夫妇及2岁的女儿被杀死在店中。几天后,一名作案者被发现死在埌东客运站对面的小土坡灌木丛中。最终,逃到广东肇庆的另外3名嫌疑人被南宁警方抓获。

  南宁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初,被告人王某(33岁,河北人)到云南省广南县找其女友何某,遭拒绝见面。王某决意报复,对何某的两个侄子掐颈实施伤害,其中11岁的伤者幸免于难,4岁的小侄子则当场死亡。王某潜回广西后,于今年1月21日,与李某、杨某、林某共谋,抢劫南宁市北大路谭某的废旧店。杀害谭某一家三口后,他们抢得现金2万多元,到埌东客运站准备逃往梧州。作案时望风的林某不愿同往,提出离群回家,遂被灭口并毁容。

  12月14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和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某因未满18周岁,判处无期徒刑。听到判决结果,3人都面无表情,均称不上诉。

  退庭前,法官还专门对杨某说了一席话,希望他能珍惜生命,在农场认真改造,多学一些文化和法律知识,争取将来减刑出来能再融入社会。公诉人和辩护人也都当庭表达了类似的劝告。

  杨某的指定辩护陈律师说,判罚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据了解,由于3名被告的亲属都不愿为他们请律师,陈律师等5名律师由法院指定,为3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陈律师说,案情确实恶劣,办案这段时间,他每次路过埌东站,想起这个案子都要打冷战。罪证确凿,想为被告辩护减刑是很难的,他们也只能是“尽人事”,保证被告应有的权利。

  法院还安排了被告接受媒体采访的环节。王某拒绝受访,17岁的杨某在一再追问下,低头轻声说了几句要“好好改造”的话。李某则主动表示有话要说。镜头对准他时,冒出来的却是“我不后悔”这样的话。李某昂着头说,他从来没有后悔过。有女记者问他,年纪轻轻就要死,只为了抢个废旧店,会不会觉得不值得?李某说,只有愿不愿意,没有值不值得。见记者一片愕然,他摆出一个歪嘴坏笑表情,睥睨众人。当记者问他,有没有考虑过家人的感受时,他面色突变,不耐烦地说:“我的话说完了,不想再说了。”

  李某今年21岁,横县人。据李某的辩护律师说,他没见过李某的家人,因为李某说不用联系了。而今年17岁的杨某是河南人,父亲去世,母亲改嫁。李某、杨某和最终被自己人杀死的林某,自从答应跟王某一起抢劫的那一刻起,同时踏上了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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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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