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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伍某某等22人涉黑案

永宁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伍某某等22人涉黑案

  2019年1月16日,永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伍某某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系永宁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由永宁县人民法院院长魏凯军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共七人组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伍某某2013年5月刑满释放后,拉拢被告人邹某某、魏某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以伍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3起、寻衅滋事9起、长期开设赌场百余场次。伍某某及其组织成员,依托实施犯罪形成的非法控制力,为非作恶、无故殴打、欺压无辜群众,共造成16人受伤,造成群众心理恐惧,多名群众在遭受非法侵害后不敢报警或报警后接受调解处理。同时,该组织非法控制永宁县多处场所、暴力逼取赌债,参赌人员累计达千余人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影响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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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五塘镇永宁刑事案件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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