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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有奖!占用非机动车道,南宁多辆私家车被曝光

目前,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交警部门也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人行道上骑行、逆行等违法行为。

7月19日上午,南宁交警在建政思贤路口、新民桃源路口等地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对驶入人行道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予以纠正、教育。交警部门表示,对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骑行的行为,实际执法会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但情节严重的,除接受批评教育外,还将 被罚款50元甚至扣车。

南宁交警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车辆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有交通信号引导至人行道通行的,可以骑行,但应当避让行人。

交警对交通违法车主进行批评教育

另外, 即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通行的应当推行,不得骑行,遇有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也就是说,除非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引导或者交警现场指挥,否则电动自行车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行(无论顺行或逆行),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换而言之,如果电动自行车要在人行道上通行,可以推行。比如:推行至人行道上划定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推行跨越人行道进入行车道或单位、小区等。

围绕这一话题,不少网友在赞成支持之余,反映较多的就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已骑上人行道”。遇到这种情况,交警部门给出两条意见:

一是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但不得在机动车之间穿行,在驶过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同样不得以此为理由在人行道上骑行。

二是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进行举报,而且举报有奖!

对有效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 给予举报人每起人民币30元至100元不等的奖励。

第一步,拿出手机( 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进入“南宁微交管”微信小程序的“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模块。

第二步,拍摄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拍摄有技巧哦!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

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举报取证,应当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不少于3张相片。不同相片相互间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所处位置发生移动;至少有一张相片证明被举报车辆的行为已妨碍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通行。

拍摄成功案例

▲第一张:车牌号清晰,非机动车道标志标线清晰。

▲第二张:车辆行驶中。

▲第三张:完整体现机动车占道过程。

举报成功后,交警部门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将举报奖金发放给举报人。

除了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这项违法,城市工程运输车闯红灯、逆行,机动车加塞、违法掉头也在有奖举报范围之内哟!

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举报取证,应当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不少于3张相片。不同相片相互间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所处位置发生移动;至少有一张相片证明被举报车辆的行为已妨碍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通行。

举报成功后,交警部门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及时将举报奖金发放给举报人。

记者 周志英 南宁交警微发布

李慧婷

校对:罗宁

责编:覃凤妮

值班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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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花样男子的主题曲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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