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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这里怎么会妨碍通行呢!”长期在人行道违法停车,还嘴硬?|直播曝光

人行道上任性停车?查处!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整治!……连日来,南宁交警部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持续开展人行道上机动车违法停放整治,还路于民,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6月29日, 南宁新闻网官方抖音号、南宁云客户端、南宁交警新浪微博全程联合直播,与网友们共同直击违法占用人行道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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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南宁新闻网主播狸狸、南宁网红交警“小黑”走上了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直击交通违法,回应网友关切。直播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短短50分钟内南宁新闻网全平台观看数达到18954人次,南宁交警小黑也在直播现场与网友互动,回答了网友关注的热点问题。

人行道上任性停车

罚单贴了N天车主不现身

当天上午9时许,在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某小区门前的人行道上,随意停着两辆小车,他们不仅占用了人行道,还压住了盲道。而其中一辆车牌为桂AV2***的白色吉利小轿车上摆放着两张已经破损的违停处罚单。 而其中有一张已被风吹日晒至破损,一张是6月22日由南宁交警开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劝阻书。

看到这种情况,南宁交警当场拨打了车主电话,询问其是否知道自己车辆随意停放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属于违法行为。 车主竟然回答说:“我停在这里怎么会妨碍人家通行呢!”

最终,南宁交警对其开出交通违法行为劝阻书,并限令车主一个小时内将车辆移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交警对其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 依法处以罚款150元的处罚。

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意停

影响道路通行还不文明

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在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金源CBD门前的共享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上,竟然停放了几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字排开,随意摆放在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停车位内,不仅占用了专用车位,还影响了道路通行。对此,南宁交警四大队当即对这些乱停的车辆依法进行拖移。

南宁交警四大队快环中队中队长张昊告诉记者,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随意占用人行道停放的行为,南宁交警部门将采取记录车辆信息,依法拖移,并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

在当天的执法中,针对随意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南宁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还采用了劝离、拖移、贴告知单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理,强化了路面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据介绍,南宁交警部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连日来持续开展人行道上机动车违法停放整治行动,经过持续多天的集中整治,南宁市兴宁区建兴路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现象有了很大的改善。

南宁交警小黑现场为网友进行答疑

问: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法停车?

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违法停车:

1、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不在规定地点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2、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3、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机动车停车的;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停车的;

5、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机动车停车的;

6、机动车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城市公交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8、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无法移动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规定距离外放置反光三角架或其它警告标志的;

9、机动车不当停车,驾驶人和乘客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发生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按快处程序处理,未及时撤离现场,与其他车辆发生再次碰撞的;机动车驾驶人出现了上述违法停车的情形,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机动车违法停放会如何处罚?

答:为强化静态交通秩序管理,交警部门依法对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的进行查处。法律后果主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违反规定停放的违法行为,罚款150元;

一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车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记3分。

问:人在车里,违法停车会被罚吗?

答:这肯定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问:辅警可以对违停车辆“贴单”吗?

答:可以。根据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执勤交警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辅警贴的“单”,就是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是一种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并告知的行为。民警依据辅警现场采集的照片或视频信息,确认车主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这是甄别和监督的过程。

对于辅警采集违法信息的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辅警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可以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管理秩序。2017年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也明确,警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因此,辅警对违法停放车辆“贴单”,属于依法依规履职行为,并接受交警部门监督。

网络直播曝光、专项整治罚款都不是

要让违规乱停放的市民“好看”,

而是真切地希望大家都遵守交规,

文明、安全出行。

文明停车一小步,

创城工作一大步。

南宁新闻网 记者黄登 文/图 李琴/主播 陆胜康/摄像

曾艳、邓玲

校对: 覃凤妮、唐艺文

责编:罗宁

值班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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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被家公在卫生间里
  • 编辑: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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