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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老城区即将全面开挂!

南宁老城区即将全面开挂!

  今年,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建设17.09万套,力争所有项目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年内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0.56万套,基本建成0.4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28万户;“农家乐”等农村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的质量安全,将受到重点监管;南宁市、北海市两个样本城市的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自然日以内……

  昨日,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据悉,今年全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生活垃圾分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方面将有多个“重磅动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唐标文表示,当前广西住房矛盾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如何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住房消费升级新需求,成为新发展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

  继续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新开工建设17.09万套,打造一批示范精品小区,力争所有项目于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序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

  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年内新建续建地下管网3000公里以上,力争完成投资165亿元。全面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力度,全区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45%以上。

  尽快启动自治区级、南宁市和有条件中小城市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污水处理全过程管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营维护经费保障制度,持续巩固全区城市建成区70段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年内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000个。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监督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年内力争14个设区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南宁市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在46个全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中继续保档进位。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支持南宁市、百色市、梧州市、贺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快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体检评估制度。

  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亦成为今年工作重点。广西将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加快出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城市政府的提示、预警和指导。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配套政策。

  因城施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降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成本。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快建设自治区级数据共享、监管、服务一体化平台。

  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4.4万套、基本建成9万套。完成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开工9900套、基本建成9600套。

  推进产业园区、高校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年内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0.56万套、基本建成0.4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28万户。试点保障性住房智能化云监管平台建设。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健全租赁管理体制,全面落实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大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和违规建立资金池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整治力度,防范租赁市场“爆雷”风险。

  广西将继续实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乡村振兴“广西样本”。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农房建设质量将得到重点提升。会议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主动牵头推动农房管控工作,确保从今年开始农房建设得到有效、有力、有序的管控。

  特别是列入今年乡村风貌提升任务的“两高”沿线村屯,在这一轮的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中,要成为首批严格实施农房管控的重点区域。严格实施“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加强农房质量管理和风貌管控。重点抓好农村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今年将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提升改革质效。简易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压缩至20个自然日以内。南宁市、北海市两个样本城市的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50个自然日以内。

  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办理要件和流程,推动北部湾经济区跨城通办,扩大跨省跨市通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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