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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流天气“多点开花”影响几何?

5月14日至15日,内蒙古、陕西、河南、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的部分地区有8级到10级雷暴大风或冰雹天气;黑龙江、上海、湖北、湖南、江西、广西、广东等地的部分地区有短时强降雨……近期,我国多地出现强对流天气,中央气象台5月14日继续发布强对流天气蓝色预警。那么,强对流天气的成因是什么?和往年相比,是否异常?对当前的农业生产会造成哪些影响?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张涛。

“从气候角度看,当前我国已进入强对流天气高发季节。强对流天气在不同时段的影响区域不同,进入5月,高发区域是长江中下游一带。”张涛说,5月14日至16日,长江中下游地区有一次大范围强对流天气过程,西南地区东部到江汉、黄淮、江南和华南,包括贵州等地都将受到影响。

张涛介绍,从强对流天气的特点看,这次过程是一次混合强对流天气过程,有大范围的雷电,也可能出现大范围短时强降水,大部分地区可能有20毫米到50毫米的小时雨强,以及出现7级到10级大风,局地可能会有冰雹。这次过程最强的时段主要是5月15日白天至16日白天,在此期间,上述地区的局地将出现80毫米以上的小时雨强,可能出现直径5厘米以上的大冰雹,部分地区会出现11级以上的雷暴大风,可能会出现极端强对流天气。

此外,北方地区在5月14日至15日也有一次天气过程,主要以分散的雷阵雨天气为主,局地可能有短时强降水、小冰雹和8级至10级的雷暴大风;5月14日至16日,新疆西部多阵雨和雷阵雨天气,强对流天气过程不会很强,但较容易致灾。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强对流天气是否异常?张涛分析称,针对今年以来的强对流天气,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今年初期,强对流天气明显偏少、偏晚。通常来说,2月至3月,云南、广东、广西等地会有强对流天气出现。3月至4月,江南地区会出现强对流天气。而在今年4月中旬之前,我国强对流天气较少,也比较弱。4月15日后,强对流天气开始增多,比如在4月15日、4月29日至30日,华北地区和华东地区分别出现比较强的强对流过程,5月以来,南方开始出现大范围强对流过程,目前,强对流天气处于高发阶段。

“从异常性看,强对流天气从今年初期偏少、偏晚的情况,已经发展到现在的偏多、偏强阶段,这正是它异于往年的地方。”张涛说。

谈及强对流天气的成因,张涛解释称,由于南方暖湿气流加强,向北输送的暖湿空气带来大量的水汽和热量,春夏之交,太阳辐射能量较强,对于地面升温,进而导致低空大气升温都非常有利。同时,高空的冷空气也具有一定实力,特别是西边高空槽带来的干冷空气,叠加在低层暖湿气流之上,就形成了上冷下暖的不稳定层结。“由于这样一个条件在大范围区域形成,一旦有北方冷空气南下,激发对流发生后,随着冷空气东移南下的带动,自西北向东南的各地就会出现强对流天气。”

张涛建议,在强对流天气发生时,最好的方式就是减少外出,避免暴露在野外,应待在安全、坚固的建筑物里。具体而言,从雷击的角度看,在雷雨天应避免去开阔地带,避免使自己处于开阔地带向上突起的尖端。从强降雨的角度看,短时强降雨一般来势汹汹。在野外,应避免在山区和低洼地带逗留,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的爆发。在城区,如果出现城市内涝,应避免去地势低洼、易快速积水的地带。从风的角度看,应避免高空作业,防范高空坠物。

强对流天气会对当前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吗?张涛告诉记者,这次强对流天气对北方来说总体影响是利大于弊,降水将给北方地区的土壤以补偿,这是最大的好处,有利于北方地区的作物生长。对于南方地区来说弊大于利,夏收作物处于收获晾晒阶段,这次强对流过程不利于夏收以及已经春播后的幼苗生长。(经济日报记者 郭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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