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南宁资讯  资讯

!南宁23个楼盘违规偷面积多年无法验收无法获得房产证

  近期,南宁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管理局召开房地产项目违法建设处置工作推进会,研究房地产项目因”偷面积“涉及的违建设处理问题。

  目前,南宁市约14家企业、23个项目涉及因“偷面积”存在规划验收问题。由于涉及的大部分项目已交房,因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问题,导致违法建设得不到及时处理,规划验收无法进行,许多业主入住多年一直未能取得房产证。

  (一)对2008年1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适用原《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按违法部分3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罚。

  (二)对2008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按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的10%罚款,不予许可。如违法情况涉及结构板上的违法部分,对于结构板部分,由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整改;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除处结构板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不予许可外,建设单位应负责继续整改并由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建住房【2002】123号)和(建住房【2010】53号)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进行诚信惩处。

  (三)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由执法部门责令其自行整改,如不能自行整改的,则按违法部分销售所得处理,不予许可。如违法部分属所谓赠送面积,无直接销售收入的,则按相关公式计算违法部分销售所得。

  (四)对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涉及违法建设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处理。

  (五)整栋加建或整层加建的违法加建情况不适用于前述第(一)、(二)、(三)点处理原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