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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二手房交易指南

  与往年一样,住房问题依然是今年中是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在新房价格过高的情况下,人们越来越多地选择二手房交易。但随着二手房交易税收的调整,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什么?如何买卖二手房才是最好的选择?住朋网-广西房地产信息地为大家整理了南宁二手交易流程以及税收等各方面信息,为大家购房提供方便。

  从1月1日起,自治区地税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正式施行。根据《公告》,全区二手房转让时应纳税款采用核定征收的,不再享受各单项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公告》对于个人租赁房产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税率也进行了调整。

  根据《公告》,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有两种征税方式,即“分开算”和“打包算”,哪种情况下会遇到“20%个税”呢?

  第一是查验征收,即“分开算”计税方式。对个人转让应税房产,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资料,可以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的,应依法计算征收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可按税法享受相关单项税种优惠。

  第二是核定征收。对个人转让应税房产,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资料,无法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其他合理成本费用的,若是个人转让住房,按核定征收率6.6%征收;个人转让商铺和其他房产的,核定征收率为12.65%。

  由此可以看出,《公告》实施后,房产交易中的纳税人仍可根据自身情况,若采取第一种方式缴税,在房产满足“购买满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条件下,可享受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若房产仅满足购房满5年,但并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交易时可减免5%的营业税,但仍需按房价交易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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